王次炤,男,1949年10月出生,浙江杭州人。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。1992年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。1998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。

2015年6月,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,利用职务便利,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,邀请学校同事、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(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),造成不良影响,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。

2015年12月1日,经教育部党组、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,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、委员、院长职务。